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死刑吗 普法法律网 死刑辩护 2.5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TAG标签:死刑 危险 刑事辩护 公共安全 死刑辩护 罪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