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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释敲诈勒索罪行为

敲诈勒索罪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敲诈勒索所具体表现出来的行为,在实践当中具体的行为表现有:

如何解释敲诈勒索罪行为

第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

第二,行为人将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第三,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第四,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如揭发隐私。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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