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应支付报酬,居间人促合同成立 普法法律网 行纪合同 2.2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居间人促合同成立 委托人应支付报酬日前,启东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中介费而引发的纠纷案件,判决张某向曹某支付中介服务费1000元。2005年6月12日,张某与中介所曹某签订中介服务合同,要求曹某协助张某购房,如获成功即支付中介费1000元。后曹某向张某报告了顾某有意卖房的信息并陪同张某前往顾某处考察房屋。顾、张于当日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事后,曹某向张某索要中介费,张某以房屋实际面积与曹某起初告知不符为由予以拒绝。 TAG标签:居间人 支付 委托人 合同 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