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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的要约承诺

借款合同中的要约承诺
借款合同的要约与承诺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要约生效后即表示要约人需受要约的法律约束。确定要约生效的时间,我国采用“受信主义”原则,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要约,当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的住所或能控制的范围内即为送达,不要求实际送到受要约人手中。其中《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还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作出的要约,在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