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时间是六个月吗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2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诉讼时效中止需要补的时间是六个月吗 诉讼时效中止需要补的时间不是六个月,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139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TAG标签:司法文书 诉讼仲裁 六个月 时间 行政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