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怎么处罚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1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TAG标签:珲春市 征地拆迁 政府信息公开 侵犯 延边州 吉林省 个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