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为包括哪些
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为包括:
(一)拟定本区域财政部门有关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二)审查本部门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纠正行政处罚行为在执法主体、依据、内容、程序及执行中存在的违法或者不当的问题;
(三)监督检查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等情况;
(四)审核本部门其他机构拟制定的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
(五)处理行政处罚管辖和适用等方面的争议;
(六)处理非复议、非诉讼渠道反映的行政处罚违法问题;
(七)负责本区域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情况的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下级财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