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系统变更法人
发改委系统和商务系统核准或备案
(1)发改委系统
(两者可同时进行,也可分开进行)发改委系统(从项目的可行性角度核准、备案)商委系统(从合同备案的角度核准、备案)
(一)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市发改委核准)
1、向市发改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2、市发改委对项目进行核准(最长25个工作日,不包括委托评估时间)
3、市发改委核准文件
(二)中方投资额 3亿美元及以上(国家发改委备案)
1、向市发改委报送《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2、市发改委报送国家发改委(最长30个工作日,不包括委托评估时间)
3、报国家发改委备案(7个工作日)
4、国家发改委出具备案通知书
(三)中方投资额 10亿美元及以上(国家发改委核准)
1、向市发改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2、市发改委提出审核意见(最长30个工作日,不包括委托评估时间)
3、报国家发改委核准(最长30个工作日。不包括委托评估的时间45个工作日)
4、国家发改委出具说明核准文件
(2)商委系统
(一)设计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企业(商务部核准管理)
1、向北京市商委提交申请书
2、经北京市商务征求我驻外使(领)馆意见后,出具初步审查意见(15个工作日)
3、报商务部核准(15个工作日)
4、对予以核准的境外投资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
(二)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市商委备案管理)
1、向北京市商委报送《境外投资备案表》
2、北京市商务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3个工作日)
3、对予以备案的境外投资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