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2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刑事诉讼法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刑事诉讼开庭前准备工作有通知被告人、辩护人于开庭5日前提供出庭作证的身份、住址、通讯处明确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及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和拟当庭宣读、出示的证据复印件、照片。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TAG标签:刑事辩护 开庭 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