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政府贷款转贷项目评审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是如何的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9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外国政府贷款转贷项目评审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是如何的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评估审查。本外币资金的来源落实情况(借款单位自筹、财政拨款、法人投资、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审查。审查资金来源的可靠性、筹资数量的保证性、资金渠道的合法性、附加条件的可接受性。借款企业应当提供国内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相应审查《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报表格式见附表一。 TAG标签:评审 债权债务 转贷 实施细则 外国 抵押担保 第二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