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商业贷款利息 普法法律网 法律 3.0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商业贷款(1)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屋(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屋且无商业性住屋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屋贷款记录)申请商业性个人住屋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2)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屋的、在本市无住屋但有商业性住屋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屋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屋,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屋的,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TAG标签:齐齐哈尔 银行纠纷 利息 商业贷款 金融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