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房再婚的配偶是否享受居住权 普法法律网 财产分割律师解答 2.7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对于公房再婚的配偶不一定享受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需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TAG标签:居住权 配偶 财产分割 再婚 公房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