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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镇户口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一、青岛市城镇户口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青岛市城镇户口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青岛落户政策有哪些?

1、购房入户。

2、应届毕业生:应届(或往一届办理改派)本科以上毕业生,在青岛有签约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约),且单位有集体户口,可以将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上。

3、人才引进: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干部调动。可直接落户到自己房产上或落集体户。

4、过期改派落户: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5、高级技工、高级技师引进:需要参加高级技工培训,获得高级技工证;需三年以上合同,至少在青岛市内四区单位投保满一年即可。

6、办理“三投靠”,办理“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及“子女投靠父母”。

7、投资创业落户:

(1)当年实际纳税1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20万元或连续5个纳度累计实际纳税30万元以上。

(2)招用城镇失业人员30人,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8、劳模、国家级运动员。

三、青岛市户口迁移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跟职工户口性质没有任何关系,在青岛市,公司也不能以职工是农业户口为由,拒绝给职工缴纳失业保险,不过,失业保险金的保费是公司和职工共同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