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行政复议后能再申请行政复议吗 普法法律网 行政复议 3.1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TAG标签:行政复议 行政类 后能 撤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