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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遗弃罪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遗弃罪是一项在生活中时有发生的的罪行。譬如,不赡养年迈的父母、遗弃儿童、对患有疾病的亲人不管不顾等等。遗弃罪不仅是道德的缺失,人情的冷漠,更有情节严重者甚至触犯了法律。为了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就介绍遗弃罪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一、遗弃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罪的起诉方式及诉讼程序

公诉案件是指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行为人涉嫌犯罪,由法院审理判定是否犯罪的一种方式。

自诉案件是可以由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

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所以,在遗弃罪中,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诉。自诉时携带起诉书去法院,书写要写明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包括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关系,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过程与结果及犯罪后的表现等。还要提供有关的证据、证人及住址等。

作为自诉案件处理时,遗弃罪起诉书可以按照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的格式书写。 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大体上分为首部、案由和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结尾和附注项目等五个部分。 在首部应写明自诉人以及诉讼代理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案由和诉讼请求部分,应写明所控告的罪名和诉讼请求,即写明被告人构成何种犯罪并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还应同时写明追究被告人民事赔偿责任及赔偿数额。 在事实和理由部分,要写明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包括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关系,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过程与结果及犯罪后的表现等。还要提供有关的证据、证人及住址等。 结尾部分,要写明诉状呈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并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并写明起诉日期。 附注项目主要是各类证据材料及清单。除了自述以外,带好被害人的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料,一并提交到法院,等待审理就可以了。

三、遗弃罪的立案标准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法律还规定,对于由于遗弃而引起被遗弃人精神失常、自杀、死亡后果的,或者基于一惯玩弄女性而遗弃妇女或儿童的,应当从重处理。

综上所述,付负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其义务的人,当事人可以通过启动遗弃罪的诉讼程序来捍卫自身权益。但值得注意的是,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恶劣的程度,否则不构成犯罪行为。在启动遗弃罪诉讼程序时,当事人应尽可能详细的书写起诉书,如果有相关的疑问,欢迎联系本站网站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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