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挪用公司资金罪的量刑 普法法律网 职务犯罪辩护 1.7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刑法》第272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TAG标签:侵占 资金 刑事辩护 职务类犯罪辩护 量刑 挪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