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的减刑假释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1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行贿罪的减刑标准 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TAG标签:工资福利 减刑 假释 劳动纠纷 行贿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