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追偿工伤先行支付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5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上海有工伤先行支付的先例吗有的,法律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TAG标签:支付 追偿 先行 劳动纠纷 工伤 劳动保障 社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