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怎样申请工伤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也就是劳社部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参照凭据有如下几项: 一是工资单、工资发放名册、
社保缴费记录; 二是工作证、服务证; 三是招聘表; 四是考勤记录; 五是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 其中,工资单、招聘表、考勤记录这三项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证人证言仅是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参照凭证之一,也可以使用其他的参照凭证。 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职工,遇到以上说的情形,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
劳动仲裁,
依法向当地人社
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依法享有
工伤保险待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