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居间合同纠纷律师 普法法律网 法律 5.13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居间合同纠纷不可一概而论,需要看你与中介公司的居间合同怎么约定。根据《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如果你与所介绍买家的合同没有成立,对于你不支付中介费是有利的。当然,如果你们的居间合同另有约定,就难说。那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允许的。如果你愿意可以把起诉书和合同传真给我看看,我可以帮你进一步分析一下。传真号码:33778442 TAG标签:广东 合同纠纷 合同事务 律师 居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