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公积金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8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镇海住房公积金每月必须多久缴纳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TAG标签:房屋买卖 镇海 公积金 宁波 房产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