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法人逃避债务 普法法律网 经营管理 2.3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公司不得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方式逃避债务,因为公司才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法定代表人只是一种职能。因此,新接手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可以以债务不是发生在自己的任期内,而是发生在前任的任期以内作为理由,来推卸公司的债务。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TAG标签:变更 债务 经营管理 公司经营 法人 逃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