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出具欠条注意事项有哪些

出具欠条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解析:出具欠条
要注意下列事项:
1、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要明确;
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
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签字,最好是按上指纹。
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后再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
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
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