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多久录入公安内网 普法法律网 刑事诉讼 1.75W 大中小设置文本大小 三十日。公安机关办理的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就要完结。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TAG标签:公安 刑事辩护 录入 治安处罚 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