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有效期2年 普法法律网 法律 8.58K 大中小设置文本大小 户口迁移有效期户口迁移证由户口登记机关签发并加盖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30天。 户口准迁证由县公安局或者不设区的市公安局或者市辖区公安分局签发并加盖签发机关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为40天。 公民丢失户口迁移证件或者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原签发机关补发新的户口迁移证件,原证件予以作废。 TAG标签:迁移 户口 有效期 家事纠纷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