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承租公房动迁中同住人是可以怎样认定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12W 大中小设置文本大小 上海承租公房动迁中同住人是可以怎样认定1、上海承租公房动迁中同住人应当认定为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对产权人给予拆迁补偿,由产权人对同住人予以补偿或安置。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TAG标签:房屋租赁 承租 认定 动迁 中同 房产纠纷 公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