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再审的提起程序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4W 大中小设置文本大小 行政诉讼再审的提起程序行政诉讼再审的提起程序是:1、原审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报经审判委员会决定。2、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人民检察院抗诉,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程序。【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TAG标签:行政诉讼 再审 行政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