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第五十一条 普法法律网 法律 3.07W 大中小设置文本大小 失业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082元;2、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46.236元;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0.2%;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雇工0.2%; TAG标签:第五十一条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