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工休产假 普法法律网 法律 6.33K 大中小设置文本大小 女职工休产假规定2016年女职工休产假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TAG标签:职工 广州 婚姻家庭 产假 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