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会保险业务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06W 大中小设置文本大小 社会保险业务受理部门市属以上单位的社会保险业务在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区属单位、自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业务在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以下全部统称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TAG标签:业务 劳动纠纷 劳动保障 深圳 社会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