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庭辩护的顺序是什么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2W 大中小设置文本大小 有关法庭辩护的顺序是什么法庭辩护的顺序如下:1、公诉人发表公诉词;2、被害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发言;3、被告人自行辩护;4、辩护人辩护;5、控辩双方对争论焦点进行辩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TAG标签: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法庭 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