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能否转让或转包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41W 大中小设置文本大小 政府采购合同能否转让或转包1.《民法典》规定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3.从权利的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TAG标签:政府 转包 转包分包纠纷 转让 采购 合同 建设工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