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地产纠纷仲裁委员不会受理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15W 大中小设置文本大小 哪些房地产纠纷仲裁委员不会受理1、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案件。2、依法应当由行政单位处理的房地产行政纠纷。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申请仲裁的其他案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已经审结的房地产案件。(2)涉及落实政策的房地产纠纷。(3)因公证处公证而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TAG标签:房地产 委员 仲裁 纠纷 受理 诉讼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