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证据无效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37W 大中小设置文本大小 行政诉讼法在证据方面的修改 最高院从司法实践的需要出发,在《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证据规定》)中提供了将电子数据作为证据使用的途径。《证据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以有形载体固定或者显示的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以及其他数据资料,其制作情况和真实性经对方当事人确认,或者以公证等其他有效方式予的证明的,与原件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 TAG标签:行政诉讼法 无效 诉讼仲裁 证据 证据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