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条有哪些内容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37W 大中小设置文本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条有哪些内容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TAG标签:条有 环境污染罪 环境保护 防治法 环境 噪声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