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抢夺案件立案标准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5W 大中小设置文本大小 抢夺立案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TAG标签:受理范围 江西 诉讼仲裁 立案 抢夺 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