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效力是怎样的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41W 大中小设置文本大小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效力是怎样的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效力:1、如果第三人系善意购买、支付了合理对价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则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夫妻另一方可以追回房屋。2、如果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擅自出售共有房屋,损害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即使已经过户,夫妻另一方都可以主张追回该房屋。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TAG标签:财产分割 夫妻 婚姻家庭 擅自 一方 效力 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