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上诉请求具体有哪些 普法法律网 离婚 1.91W 大中小设置文本大小 律师解析: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TAG标签:婚姻家庭 不予 法院 上诉 受理 离婚 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