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规定禁止非法携带 普法法律网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4.26K 大中小设置文本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TAG标签:非法 刑事辩护 禁止 刑事犯罪辩护 消防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