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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费是否可计入研发支出

专利申请费是否可计入研发支出

一、专利申请费是否可计入研发支出

如果已经确定能申请成功可以,如果尚不确定是否能申请成功,可记入管理费用;

专利申请的费用:

(一)实用新型

1、申请费:500元。

2、专利登记、印花税:合计205元。

3、年费:1-3年每年600元,4-5年每年900元,6-8年每年1200元, 9-10年每年2000元。

(二)发明专利:

1、申请费:900元,印刷费:50元

2、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合计205元

3、实质审查费:2500元。

4、年费:1-3年 每年900元,4-6年每年 1200元,7-9年 每年 2000元,10-12年每年 4000元,13-15年每年6000元,16-20年,每年8000元。

(三)外观专利比照实用新型。如果是个人申请,申请费和前三年年费减缓85%;公司申请减缓75%。

二、专利年费什么时候缴纳,不缴纳有什么后果

专利年费是在专利权被授予后的期间内,专利权人为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性而在每年都应当缴纳的费用。缴纳专利年费是专利权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要求专利权人按时缴纳年费,一方面是因为国家为其提供了法律保护,相关的国家机构也为其提供了服务;另一方面,年费作为经济杠杆,促使专利权人放弃没有经济价值的专利权,供社会公众自由使用。

如果专利权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其专利权将会终止。专利权终止后,将成为社会公用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免费、自由使用。因此按照规定缴纳年费,对于专利权人是至关重要的。

1、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有以下后果:

(1)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

(2)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八条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如果想要申请专利的话,那么需要根据不同的专利类型缴纳不同的费用,比如如果申请的是使用新型专利,那么需要的申请费用就是500元,其次还需要缴纳登记费印花税等等其他相关的费用。如果专利确定能够申请成功的话,那么这笔费用可以进入研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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