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能否制定征地补偿标准 普法法律网 补偿标准 1.6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不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省政府统一制定,需要公示、需要征求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TAG标签:补偿 补偿标准 制定 征地 县级 征地拆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