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养老金发放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3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四川省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四川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93元的基础上增加7元。据悉,提高标准所需资金,深度贫困县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其余县由省级财政平均负担4元、市县财政平均负担3元(具体标准另行通知)。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此前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TAG标签:劳动保障 劳动纠纷 发放 养老金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