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欠债不还强制执行的程序
第一步:提出申请;
第二步:法院受理;
第三步:申请复议;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行动指导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