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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普通债权质押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设定普通债权质押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设定普通债权质押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出质人具有所有权,出质人应当以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质押,所以出质人必须对质押物享有所有权,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