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陪产假假期规定 普法法律网 工资福利律师解答 1.0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陪产假在《劳动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都规定于各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其性质为各地政府发布的地方法规,以北京市为例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TAG标签:劳动纠纷 产假 军人 工资福利 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