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普法法律网 工资福利律师解答 2.4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具体标准是:其一、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每月一千六百元。二类区,每月一千五百元。三类区,每月一千四百元;其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每小时十七元。二类区,每小时十六元。三类区,每小时十五元。《劳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TAG标签: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最低工资 贵阳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