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何时设立,用依法享有的股权出质 普法法律网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2.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用依法享有的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以依法享有的股权出质的,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TAG标签: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出质 设立 质权 享有 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