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是什么意思 普法法律网 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6.53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TAG标签: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管辖权 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