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犯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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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的偷盜嬰兒的定什麼罪?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的偷盜嬰兒的定什麼罪?
律師解析: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構成綁架罪。
綁架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一種非常嚴重的犯罪,主要表現為兩種行為:
1、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也稱為擄人勒贖或者“綁票”,即以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強行擄走他人,以此向被害人親友索取錢物的行為;
2、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即出於其他目的,如出於政治性目的、為了逃避追捕或者要求司法機關釋放罪犯等,劫持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