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認販毒怎麼形成證據 普法法律網 毒品辯護 3.0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人證雖然是一種很重要的證據。但是案件偵破中的各種證據是要互相印證的,形成一種證據鏈。人證是否能夠推翻物證,這要看具體情況,要經過邏輯的分析確認。一般情況下,物證的證明力要大於人證。《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TAG標籤:販毒 證據 刑事辯護 指認 毒品辯護 #